2017-09-29 08:53 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http://www.jhxjly.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商州党建网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商办字〔2017〕8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选聘103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能力不强,后继乏力、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职位
2017年商州区为没有大学生村官且村干部中没有大学生的贫困村选聘103名高校毕业生。具体职位详见《商州区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选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
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5.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2.报考人员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5日至10月8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商州区委党校三楼,电话:0914-2310730(工作日)、0914-2382483(报名期间)。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商州区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2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含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附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委党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到区委组织部领取。(具体时间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党建网通知)
报考职位具体到镇办,区委组织部将从10月6日-10月8日每天上午9时前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前一天各职位报名人数。
四、考试
选聘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区范围进行调配,也可削减选聘职数,并报请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农村政策法规、党建知识、脱贫攻坚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选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职位为单数时采取4舍5入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选聘职位与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1.5的比例,相应缩减选聘职位。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对竞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例确定,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鉴定,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特长、学历鉴定等情况,并进行综治鉴定。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商州区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12380、0914-2338602)反映。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按照报考职位分配到镇(办)工作。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办)党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编辑:yin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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