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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丹凤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89人公告

2017-09-26 09:34 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http://www.jhxjly.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丹凤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现有2017陕西丹凤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89人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字〔2017〕87号)精神,现将丹凤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能力不强、后继乏人、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职位

  根据村级班子建设需要,2017年面向社会为全县89个贫困村每个村选聘1名大学生工作人员,共89名,详见《丹凤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优先聘用。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培训上岗、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考生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自愿报名。《丹凤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报名表》(见附件2)从丹凤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danfeng.gov.cn/)或丹凤党建网(网址:http://www.sxdfdjw.gov.cn/)下载。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一式三份),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丹凤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社窗口。联系人:刘青、韩章慧、贾喜娃,联系电话:0914—3320008,0914—3321887。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待通知)。

  (三)笔试面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工作常识、党建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农村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选聘职位数的1.5:1,如参加笔试人数低于选聘职位数的1.5倍,则由丹凤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

  (四)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职位数等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情况,同时查阅个人档案。对考察不合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递补。

  (六)人选确定。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正式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递补。

  (七)聘用。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经岗前培训后办理任职手续。聘用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本人出生地镇(办),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县域范围内合理调配。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与选聘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实行聘期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届期同步)。对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出路。

  (二)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促进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同时,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参照村干部补贴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

(编辑:yin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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