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09:19 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http://www.jhxjly.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商洛都市网微信
商洛市出台《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为每个村级组织选聘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着力改善村“两委”会班子结构、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三变”改革、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最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才招引的方式,为全市666个没有大学生的村基层组织选聘1名大学生,协助村“两委”会开展工作,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内容。本次选聘大学生到村工作,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所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均可报名,经全市统一公开考试后分配到原籍附近村工作。对选聘到村人员的待遇给予充分保障,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并办理工伤、重大疾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保险,费用从市、县两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支持选聘到村工作的大学生参与村集体决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将他们作为村级组织后备干部培养,由镇(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帮带。对首轮3年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分年度组织实施。2017年首批为贫困村选派,2018年为非贫困村选聘,之后每年为大学生流动缺员的村补聘,常态化实现每个村的基层组织至少有1名大学生工作人员。2017年首批招聘将于9月启动,10月中旬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到村开展工作。
以下为全文:
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创新施展才华,助推脱贫攻坚,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能力不强,后继乏人、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根据村级班子建设需要,为没有大学生的村基层组织(指没有大学生村官且村干部中没有大学生的村)逐步选聘高校毕业生。2017年首批为贫困村选聘,2018年为非贫困村选聘,之后每年为大学生流动缺员的村补聘,常态化实现全市每个村至少有1名大学生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选聘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才招引的方式进行。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促进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同时,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参照村干部补贴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
3.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首轮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可优先向省上推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基层事业单位招考招录时予以倾斜。
5.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资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个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工伤、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村负责落实。
7.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凭县(区)聘用分配意见通知、聘用合同迁至工作所在村,也可迁至聘用县(区)政府驻地街办社区。人事档案可由聘用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8.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工资和保险补贴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从市、县(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市、县(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工资及待遇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兑现、落实,县(区)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从严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保证质量。
选聘高校毕业生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培训上岗、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1.公开招录
(1)个人报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公开发布《××县(区)××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公告》,公布村名、岗位需求,个人自愿报名。
(编辑:yin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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