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014年全市选聘1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东丽区15名、北辰区10名、武清区20名、宝坻区15名、蓟县20名、静海县10名、宁河县10名。其他招考事项请查阅2014年天津市村官招考简章。
上岗第一年每人每月3000元
根据《2014年天津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3,按照聘任期满有关规定,享受留村续聘,考录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