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8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锻炼工作,把真正符合选调条件、志愿到基层工作、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选拔出来,现就选拔程序及管理工作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1、增加面试工作。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市面试人选,并对入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工作安排在9月中旬,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并按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2、签订协议书。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合格的人员与服务市、县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签订到乡镇锻炼协议书。凡签订协议书的人员在乡镇三年锻炼期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到县及以上机关工作。
3、加强年度考核管理工作。选拔到乡镇锻炼人员,纳入所在乡镇机关人员统一管理,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随时跟踪了解选拔到乡镇锻炼人员到基层工作情况,关心、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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