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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选课报班 网上报名

  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我省2011年继续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11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907名,其中,济南70名,青岛70名,淄博25名,枣庄50名,东营40名,烟台66名,潍坊192名,济宁10名,泰安86名,威海40名,日照10名,莱芜20名,德州58名,聊城50名,菏泽120名。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等条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本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4)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5)现役军人;(6)2008年、2009年、2010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7)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各市认真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同时制定选聘工作《补充规定》。报名时请认真阅读《补充规定》,按照该市确定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6月6日9:00—6月10日17:0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7日—6月11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6月12日9:00—14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16日-18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


  2、笔试(6月19日上午9:00-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考生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各市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6月25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3、面试(7月2—3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按照所报考市的要求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市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报名网站和面试考场的相关信息。


  4、体检。安排在面试后进行,由各市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7月12日—18日)。凡考察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


  7、聘用。7月20日前,各市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并通知到本人。7月底前,各市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仍不能满足递补需要的,不再递补。


  选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时聘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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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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