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2年黑龙江省选聘大学生1428名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2012年黑龙江省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全省计划选聘1428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地)选聘计划:哈尔滨市174名,齐齐哈尔市163名,牡丹江市247名,佳木斯市245名,大庆市63名,鸡西市59名,双鸭山市106名,伊春市36名,七台河市28名,鹤岗市32名,黑河市106名,绥化市133名,大兴安岭地区18名,绥芬河市7名,抚远县11名。具体岗位笔试结束后网上公布。
二、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符合年龄、学历条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到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
2、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2012年应届生能够如期毕业。
3、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涉农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5、符合条件的“211”、“985”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黑龙江生源毕业生优先选聘。
6、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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