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暂无简介
一、选聘对象、条件
(一)选聘对象
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6月8日8时~6月12日18时。
2、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均设报名点,负责报考本县(区)考生的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浚县县委组织部 电话:5527200
淇县县委组织部 电话:7226076
淇滨区区委组织部 电话:3356961
山城区区委组织部 电话:2667996
鹤山区区委组织部 电话:2312196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在鹤壁市人民政府网(www.hebi.gov.cn)下载并填写《鹤壁市20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一式两份),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按照《鹤壁市20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表》,志愿填报到乡镇,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录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09年6月16日至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以县(区)为单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2方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示时间为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县(区)选聘名额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壁市政府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每个县(区)设一个考点,考生在所报考县(区)参加面试。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县(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体检结果,按各县区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安排考察。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四、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分配工作地点。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2、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分配村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依照程序推荐参与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选举。
3、到村任职后,由所在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不再担任村干部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二)待遇
1、考生录用后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区)政府或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区)。
2、实行最低生活补贴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金),由各县(区)委托银行统一发放。
3、受聘人员在村任职2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省选调生、省内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可参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本公告由鹤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2—3316856
鹤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6月2日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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