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县特聘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县特聘大学生村官,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严守秘密。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平南籍或平南周边县市籍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015年3月1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平南县基层办(平南镇城东街344号3号楼),电话0775-7820178、7820268。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及个人简历(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有获得奖励的,请提供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并填写《平南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由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平南县委组织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聘用人选。
(二)试用期三个月,实行择优聘用,确定为正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参照自治区招录大学生村官工资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