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09〕15号)精神,现将2009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7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聘期3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一)选聘对象原则上是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
(二)30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六)身体健康。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考程序
(一)具体选聘人数查询(6月20日—7月5日):各市具体选聘人数,可于6月20日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询。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6月22日—7月5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6月22日0:00至7月5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6月22日—7月7日):考生报名后,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选出本市进入测试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7月9日0:00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测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可于7月9日起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学校(单位)备案。区内外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盖章;往届高校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查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由县组织实施部门审查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7月10日—7月14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7月10日0:00至7月14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综合测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四、综合测试及体检
(一)综合测试(7月18日):7月18日上午9:00—11:30进行综合测试(本次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地点拟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人选名单(7月28日):测试成绩于7月28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公布,并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市入围人选并公布。
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高校毕业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
(三)资格复审及体检(8月1日—8月12日):8月1日至8月12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市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09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各市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承担。体检标准按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要求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8月13日—8月25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情况,按“好中选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8月26日—8月28日):根据相关规定,由选聘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培训上岗(8月29日—9月13日):以市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六、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二)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从2010年起,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保证一定的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
(四)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六)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七)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桂财教〔2007〕60号)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管理及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对大学生“村官”每年要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二)在村任职期间,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区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98592、5887349、5898582、5898520(传真)
电子邮箱:gxcg2009@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电话:0771—5875478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电话:0771—5320849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09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 |||
单位 |
分配名额 |
单位 |
分配名额 |
南宁市 |
41 |
玉林市 |
40 |
柳州市 |
37 |
百色市 |
60 |
桂林市 |
48 |
贺州市 |
30 |
梧州市 |
40 |
河池市 |
25 |
北海市 |
20 |
来宾市 |
10 |
防城港市 |
25 |
崇左市 |
30 |
钦州市 |
30 |
合 计 |
476 |
贵港市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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